印花税虽然很小,但它跟大家的经营有着密切的关系,存在的意义也十分重大。小编,对印花税的相关梳理,会让各位对印花税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在以后遇到印花税的问题也会从容应对。
01
仅去年一年
仅去年一年
印花税就出台了2项政策
去年8月12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自8月25号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止代征代缴印花税业务!纳税人在缴纳印花税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相关规定办理!
然而,同年9月16日,国知局再次发布通知:
9月16日起恢复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代征代缴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印花税!2019年9月16日前未缴纳印花税的,可于2019年9月16日后按原缴费渠道办理缴税。
然而,同年9月16日,国知局再次发布通知:
9月16日起恢复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代征代缴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印花税!2019年9月16日前未缴纳印花税的,可于2019年9月16日后按原缴费渠道办理缴税。
两个印花税缴纳公告出现时间,间隔不超过一个月,说起变更回来的原因,主要是考虑到纳税人缴纳印花税的便利性!
不管怎么说,变更回来对纳税人来说终归是一个好消息!解决了大家的一些不便之处!
关于印花税最新规定就和大家分享到这,接下来的知识可谓干货满满!相信大家看了后面的内容,对于印花税肯定会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在后面的工作上遇到关于印花税的问题也基本都可以迎刃而解啦!
02
印花税的最新税率表
印花税的最新税率表
一、根据印花税条例,应税凭证包括以下5项: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二、纳税人的种类分为:
1、立合同人,即书立经济合同的各方当事人;
2、立账簿人,即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3、立据人,即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
4、领受人,即领受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5、使用人,是指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
1、如果一份合同或应税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签订合同或应税凭证的各方都是纳税人(证券交易除外),应各就其所持合同或应税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2.、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3、书立应税合同的当事人(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但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不属于立合同人,不缴纳印花税。
三、最新版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小贴士:印花税属于小税种,特别是出于征管方便对购销合同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后,大多财务人员以为对所有税目都核定征收了,忽视了对其他税目的贴花,或者对不应该贴花的凭证贴了花缴了税,造成企业印花税方面的纳税风险。
03
如何计算申报印花税?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通常为纳税人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通常为纳税人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二、纳税地点
1、单位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2、个人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凭证订立、领受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3、纳税人出让或者转让不动产产权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4、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1、单位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2、个人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凭证订立、领受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3、纳税人出让或者转让不动产产权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4、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三、纳税期限
1、一般情况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2、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每周终了之日起5日内申报解缴税款及孳息。
3、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所载价款或者报酬增加的,纳税人应当补缴印花税;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所载价款或者报酬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印花税税款。
1、一般情况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2、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每周终了之日起5日内申报解缴税款及孳息。
3、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所载价款或者报酬增加的,纳税人应当补缴印花税;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所载价款或者报酬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印花税税款。
四、印花税的计算及申报
印花税的计算原理并不复杂,但是在具体计算时根据种类不同适用税率不同,且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较多,一定要正确适用哦~下面我们就用案例来为大家演示一下吧!
印花税的计算原理并不复杂,但是在具体计算时根据种类不同适用税率不同,且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较多,一定要正确适用哦~下面我们就用案例来为大家演示一下吧!
【案例】某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4月开业,领受工商营业执照一件,与其他企业订立转移专有技术使用权书据一件,所载金额100万元; 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两件,所载金额200万元;订立借款合同一份,所载金额为50万元。此外,企业的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科目载有资金500万元,其他营业账簿10本。2019年10月该企业“实收资本”所载资金增加为6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2019年共需缴纳的印花税额:
1、开业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5×50%=2.5(元)
2、企业订立产权转移书据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00000×0.5‰×50%= 250(元)
3、企业订立购销合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2000000× 0.3‰ ×50%= 300(元)
4、企业订立借款合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500000× 0.05‰ ×50%= 12.5(元)
5、企业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所载资金:
应纳税额=5000000× 0.5‰ ×50%×50% = 625(元)
6、企业其他营业账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0 = 0 (元)
7、24月份企业应纳印花税税额:
应纳税额=2.5+ 250 + 300+ 12.5 + 625 + 0 = 1190(元)
8、10月份资金账簿应补缴税额为:
应补纳税额=(6000000-5000000)×0.5‰×50%×50% = 125(元)
计算出应纳税额后纳税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申报:
1.自行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2.网上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登陆电子税务局,自行完成网上申报。
五、印花税申报流程
04
免征印花税70种情形
免征印花税70种情形
根据总局发布的最新减免政策,我们整理了印花税减免税优惠项目70个。为方便小主们记忆,特将上述优惠项目分为了8类,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第一类,普惠政策,一共有4项:
分别是副本抄本免税、资金账簿减半、其他账簿等免税。
与捐赠相关的也可以算进这一项里来。
第二类,促进企业发展,一共有10项。
分为3个小类: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区域发展、企业转制升级。
第三类,与三农相关的优惠,一共有3项。
分别是合作社与社员签订的农产品购销合同免税、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免税、农村饮水工程免税。
第四类,与住房相关的优惠,一共有11项。
最常用的应该是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印花税。其他免征基本和廉租房、保障房、公租房相关。
第五类,与交通运输、商品储备相关的优惠,一共有6项。
1、支持交通运输类优惠
2、支持商品储备类优惠
第六类,与文化、教育、体育相关的优惠,一共有15项。
1、支持文化类优惠
2、支持教育类优惠
3、支持体育类优惠
第七类,社会保障类优惠,一共有2项。
主要是对社保基金一些合同免征印花税。
第八类,与金融资本相关的优惠,一共有19项。
金融和资本市场的税收优惠是这十类优惠中最多的,在此不一一列举,具体见下表。
05
印花税热点问题答疑
1.技术合同具体包括哪些?
答:技术合同包括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同。
答:技术合同包括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具体包括哪些?税目一样吗?
答: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税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答: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税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3、技术咨询合同如何判定?
答: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
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
3.其他专业项目。
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答: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
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
3.其他专业项目。
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4.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所立合同需要贴花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1989] 国税地字34号)第二条规定:一般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5.网上销售货物,电子订单缴纳印花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162号)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162号)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6.印花税金额不确定的合同,如何贴印花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 25号)相关规定:有些合同再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 25号)相关规定:有些合同再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7.问:我公司2017年1月与其他公司签订了一份年度意向性的购销合同800万元,约定了单价和数量,未约定具体交货日期,已缴纳印花税。在10月份准备执行的时候,重新签订了有具体交货日期的执行合同,合同金额未变,请问是否还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已贴印花税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你公司的执行合同是对意向性合同部分条款的修改和完善。根据上述规定,修改后增加金额的,增加部分补缴印花税;修改后未增加金额的,无需补缴印花税。
注意:很多人都认为,只要签订合同就要交印花税,其实这是对印花税的误解哦,合同只是印花税的应收凭证之一,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交印花税。